丹麦Firexpress福瑞克斯消防系统中使用的压缩空气系统遵照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于1997年5月29日执行的关于生产和加工压力设备的第97/23/EC号令;以及欧洲理事会于1999年4月29日执行的关于制造和运输压力设备的第1999/36/EC号令。移动式消防设备通过遵照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于1994年3月23日执行的关于在潜在爆燃性空气中的设备及其防护系统的第94/9/EC号令中的ATEX第2类认证。

Firexpress福瑞克斯消防系统通过台湾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的关于电气火的测试和认证。

Firexpress福瑞克斯消防系统通过由丹麦消防安全学院在瑞典SP技术研究学院的A类火(普通易燃物)与B类火(可燃性液体)灭火测试。其测试符合欧盟EN 3-1 1997号灭火器标准。

A类火
由未经训练的人员用48升混合消防泡沫的消防用水扑灭由长为5.5米的木条组成的火堆(EN 3-1 1997 55 A类火)。

B类火
由未经训练的人员用11升混合消防泡沫的消防用水扑灭水面上233升的汽油(EN 3-1 1997 233 B类火)

C类火
消防测试演示福瑞克斯设备可以有效扑灭C 类火(可燃气体)

E类火
福瑞克斯设备同样用于E类火的测试(电气设备)测试且适用于大部分用水灭火的方式。测试在10,000 volts 带电环境下进行

Firexpress福瑞克斯同样经过北约(NATO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的认证,并登记于北约档案号#R3971。